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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0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检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范围不断拓展,类型日趋丰富,呈现跨区域协作特征
 

◆本报记者 陈媛媛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古柏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人损害长江生态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诉青岛市崂山区某空间艺术鉴赏中心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民事公益诉讼案……

10月9日,为配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司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

依据《环境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范畴,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定管辖领域。

2020年以来,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相关行政机关以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此次发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呈现出案件类型不断丰富,保护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

一是案例类型丰富,不仅有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和起诉、单独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还有支持起诉、申请撤诉等多种情形,基本涵盖了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方式;二是保护对象丰富,既有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也有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还有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涉及生物多样性3个组成部分即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遗传资源多样性;三是从保护级别来看,这批案例的保护对象从国家一级保护动植物到“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均有涉及。

此外,生物多样性案件还呈现出跨区域的特征。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观赏、养殖、品尝为由的线上野生动植物交易也不断出现,不少案件甚至涉及国际贸易,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开展跨区域协作办案,加大对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保护力度。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既充分尊重行政机关保护生物多样性执法的独立性,做到尽职不越位,又在监督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如云南省寻甸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依法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保护职责。

民事公益诉讼可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损害赔偿和资源补偿作用。如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非法捕捞鳗鱼苗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链条追究捕捞者、收购者、贩卖者的连带侵权责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根据《民法典》规定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针对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着力发挥公益诉讼检察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深化源头治理,促进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公益损害发生之前,推动政府变更建设规划,对中心城区原生态樟树群整体原址保护,并推动政府出台古树名木保护机制。

督促相关部门防范和遏制外来物种入侵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个案例与督促整治外来物种入侵相关。一个案例是防范和遏制外来物种入侵,铲除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渭字村西南草原发现的成片及零散生长的外来物种黄花刺茄;另一个案例则是保护中国独有品种中华蜜蜂,禁止在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白山保护区饲养意大利蜂。

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相统一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完善执法体系,推动形成地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

2020年10月17日通过的《生物安全法》,明确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纳入法定保护范围。

由于外来物种入侵涉及面广,潜伏期长,追溯源头难度大,没有特定的侵权主体或者侵权主体即被告的认定存在困难,难以用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整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方面作用发挥有限。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日益重视并办理了一批防范和遏制外来物种入侵的案件。

“由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在遏制外来物种入侵、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能够发挥独特的职能作用。”最高检第八厅厅长胡卫列说,检察机关一方面要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发挥各方合力,督促履职与协调配合并行,共同防范和遏制外来物种入侵。

发挥公众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要作用

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只由检察机关“单打独斗”,需要凝聚各方共识,借助各方力量。生物多样性保护也是如此。检察机关注意加强与有关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人损害长江生态资源民事公益诉讼、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诉邱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旁听,专家利用远程视频出席法庭的方式发表专业意见,讲解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多家媒体全程同步直播。

在办理青岛市崂山区某空间艺术鉴赏中心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过程中,为警醒同业者,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部门等联合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青岛市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普法暨鉴赏中心案劳务代偿公益劳动启动仪式,辖区”海底捞“等35家具有代表性的餐饮企业参加活动。在崂山区司法局的指导下,鉴赏中心已陆续向120余家餐饮企业送达宣传册,并参加了3次普法宣讲。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通过发动志愿者定期巡查,推动形成生物多样性长效管理机制。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推动成立晋江市保护海上野生动物志愿队,在晋江市与大金门岛之间海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与监测巡护活动。

为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共治的合力,寻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在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物多样性实践基地”和“寻甸县黑颈鹤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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