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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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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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1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大有可为

 

◆睢晓康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周期运营管护。其中涉及重点领域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6个方面。

《意见》明确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并明晰了参与程序,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这一利好消息标志着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从此有了政策规范,将对加快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起到重要作用。

从2019年开始,我国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在实践中,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科学性修复、开发式治理,摸索出一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新模式、新路径、新做法。比如,山东威海华夏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安徽淮北市绿金湖采煤塌陷地治理、河南辉县市“五龙山响水河乡村旅游度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开发利用等。这些案例里面,有通过资源综合利用拉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通过资源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利用价值拉动旅游产业的,还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整体优化的。这些成功案例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在收益方面,《意见》明确表示,将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给予多重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可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也可以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或是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努力增加生态碳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六大路径之一,森林、湿地及草原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在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中起到重要作用。碳汇需求的提升,将为园林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生态项目落地规模和进度未来可期。

单靠政府投入无法解决量大面广的生态问题,遵循价值规律,实行市场化运作是实施生态修复项目的必由之路。推动社会资本公平竞争自主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将释放产业能量,使生态修复项目投资渠道更加多样,参与生态修复的力量更加多元,生态保护修复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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