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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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谱写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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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执法 优方式 强能力
奋力谱写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新篇章

摄影:刘鑫鑫
远程执法指挥调度平台
摄影:周志杰
 

♦文章

2021年3月22日,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和监管大数据分析,湖南省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鼎工业园内多家企业的排污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园区内某家企业存在机加工生产废水以及冲洗车床废水外排、危险废物储存间设置不规范、使用淘汰工艺翻砂、废气排放未设置专门的收集处理设施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进行采样取证,锁定证据,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严格、高效、透明、规范,已经成为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特色和标签。

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以来,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落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要求,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设生态环保铁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支撑保障。2017年以来,长沙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83天提升至2020年的309天,优良率从77.5%提升至84.4%。

依法行政:严执法,重规范

为处理某机械加工厂违规喷漆、气味扰民的群众投诉,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开福大队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这家单位正在进行建筑塔吊部件表面喷涂作业,两条喷涂生产线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即投入生产使用。

对此,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其“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处人民币10.98万元罚款,对其“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处人民币29万元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李某个人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共计罚款44.98万元。

这只是长沙市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同时,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始终坚持严执法主基调,2020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082起,其中一般罚款案件998起,处罚金额3787.71万元;按日计罚1起;查封扣押12起;限产停产2起;移送行政拘留5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1起。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普遍提高。

严执法高压态势离不开严密监管。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执法与街乡镇综合检查深度融合。

按照县级主要负责专业执法工作,街乡镇主要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的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环保网格管理责任体系,全市划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0个、三级网格172个、四级网格1548个。同时,出台《长沙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问题处置流程和处置事项指导意见(试行)》,实行信息采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置、任务反馈、核实结案、综合评价、绩效考核等八步流程规范化管理,有力推动了街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2020年以来,通过城管环保网格化系统采集上报、交办处置环保问题1952起。

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与长沙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深度融合,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为了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性,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给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装配移动执法终端124台和执法记录仪80台,出台执法装备管理使用规定,确保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执法记录仪使用率均达到100%,实现“纸质文书+电子文书+音像记录”相结合的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并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为了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透明度,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把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晒出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通过公开环境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环境执法更加透明规范。目前,长沙市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均主动在本单位门户网公开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执法事项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和结果信息等,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及执法数据公示率达到100%。

科技助力:优方式,提效能

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始终围绕执法主业,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基本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非现场执法为支撑的现代环境监管体系,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围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现场检查任务,做到“四个统一”, 合理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统一纳入计划执法。除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外,将核与辐射安全、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市住建局、卫健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分别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和医疗废物安全、机动车检验机构、成品油经营企业等联合抽查,2021年抽查各类单位2465家。

统一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包括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自动监控设施、放射性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应急管理、环境信息公开等11个事项,实行“一次进门、全面体检”。

统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以排污许可数据为基础,建立污染源检查对象库名单11646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427家,一般监管单位11034家,特殊监管单位185家)、辐射单位检查对象库名单623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32家,一般监管单位591家)、涉危险废物检查对象库名单3992家(其中重点监管单69家,一般监管单位3923家),实行分类差异化监管,有效衔接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

统一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流程。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各抽查任务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计划制定、抽查检查程序和方式、结果的公示与运用、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厘清监管责任边界。统一使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实现部门内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流程统一。

除了科学统筹现场检查行动外,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着力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智慧环保”平台,整合业务综合管理、污染源管理、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应急指挥与决策、GIS平台应用与预警预报六大系统,其中,环境执法一体化应用系统作为“互联网+执法”平台,实现了指挥调度、环境信访、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环境稽查全过程留痕,打造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数字大脑”。

今年以来,长沙市利用科技力量构建“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三位一体”科技监侦体系,建成在线监控点位215个,视频监控点位192个,用能监控点位387个,实现全市范围内重点排污单位、重要医疗机构、重要危废单位、规模城镇污水处理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排污设施远程实时监控“五个全覆盖”。将视频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系统、对讲机系统与会议系统有机整合,建设远程执法指挥调度平台,有效实现了现场执法全过程实时动态指挥和监控功能,打造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千里眼”。

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执法远程调度指挥工作制度,明确常态指挥、重大案件指挥、应急事故指挥的启动机制与流程,建立监控情况日巡查筛查机制和交办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建立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定期抽查制度,坚决防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打造了非现场环境执法指挥体系。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梳理六类符合条件的正面清单企业562家,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以来,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开展非现场检查494家(次),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减免处罚18家。结合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动态更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将2020年度评定环保诚信单位10家、环保合格单位2285家、环保风险单位81家、环保不良单位20家、环保黑名单5家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更新的依据,强化对守法企业的正面激励。

今年8月,长沙市新冠肺炎疫情点状散发期间,利用视频监控巡查手段对全市医废产生单位的51个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保障了环境安全和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党建引领:强能力,建铁军

2019年,长沙市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经过两年的努力,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建立了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新增高新执法大队和辐射执法、移动源排气污染执法两个专业执法大队,实现生态环境执法全区域全领域覆盖;扩充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编制,总数达到178名(不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较改革前增加编制数35名。同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将原支队执法人员调整到区县执法大队和专业执法大队,一线执法人员比例达到79%。

日前,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芙蓉执法大队联合交警大队在解放西路与蔡锷路交会口开展高排放车辆路检路查。通过专业仪器,执法人员发现一辆柴油货车的尾气均值超过相关标准。芙蓉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交警大队对当事车主处以200元罚款。

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准确的处罚,离不开高素质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全面构建综合执法机制。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市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衔接,出台《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试行)》《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格式》《关于启用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告》等9项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

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实行战训结合,建立专题培训、执法经验交流、现场比武、知识竞赛等机制,培训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特别是针对改革后执法人员调整举办的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岗位培训班,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200余人进行脱岗轮训,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出台《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健全“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的考评机制,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突出考核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以及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成效等内容,引导执法人员争先创优。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改革后,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党委,望城、浏阳、宁乡分局成立分局党组,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探索将党支部建立到一线执法队伍中,6个中心城区执法大队和两个专业大队均成立联合党支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健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自觉扛起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全面加强监督执纪。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四个层级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廉洁执法承诺制,开展“以案释纪释法促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整治;出台《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施行《执法人员廉政反馈表》制度,畅通“12369”举报热线等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企业与纪检沟通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全面提升。

踏入新征程,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执法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不断适应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形势要求,打造一支“执法严、效能高、形象好”执法队伍,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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