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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党的历史启示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刘青松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和使命孜孜以求。党和人民通过百年奋斗,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绘就了人类发展史上波澜壮阔的壮美画卷,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

历程回顾

纵观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丽中国的光辉历程,大致可以分为4个历史时期:

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 年至1949年)。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这一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对生态环境也有了考量。毛泽东早在 1919年9月就将林业问题作为研究的实业问题之一,明确指出林业与农业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森林的培养、畜产的增殖,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中央苏区政府及各级苏维埃政府从实际出发兴修水利,夺取农业生产丰收,支援革命战争;分配管理山林,发动群众植树造林,美化苏区环境。1934年3月15日,中央土地部发布中字第一号训令——《为发展水利》,明确指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我们应予以极大的注意”。从1932年开始,中央人民委员会还规定了苏区植树节并颁布《山林保护条例》实行以法治林。陕甘宁边区政府在 1939年发出大生产运动的号召,带领当地群众对原有耕地、荒地进行精耕细作并开展垦荒以实现增产增粮。

二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 年至 1978 年)。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将主要精力投入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设当中。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我国进行了一系列植树造林、美化环境、保持水土、调控资源等方面的基本建设。例如 20世纪50年代的“全民义务植树 12 年绿化祖国行动”以及对淮河流域的治理。同期,我国开始实施“黄河干流阶梯开发计划”,并在甘肃、陕西、山西等地展开大规模水土保持工作。1972年,在周总理的指示下,我国派出代表团参加了人类环境会议。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32字环保工作方针。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主要部门相继建立环境保护机构。

三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8 年至2012 年)。这一时期,随着国际交流日益频繁,西方环境保护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不断被引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

1979年, 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3年底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环境保护成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1994年,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与行动方案。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出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2 年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将良好生态环境视作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思想认识程度之深、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污染治理力度之大、执法督察尺度之严、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与最高准则。

历史启示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带给我们诸多重要的历史启示。

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回顾百年党史,历史雄辩地证明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优美的生态环境属于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心向往之的奋斗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需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改善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历史一再证明“生态兴则文明兴”。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不能只讲发展不讲保护, 不能只讲利用不讲修复,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从1979年环境保护法颁布试行,到基本形成覆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安全等主要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从1974年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到2018年组建生态环境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必须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坚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生态文明既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深刻反思,也是党和国家站在关键历史节点,对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抉择,是对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充分关切,更是对全人类命运的责任担当。可以预见,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中国必将以负责任大国的姿态,引领全世界走向可持续、绿色发展之路,与世界各国共筑生态文明之基,携手推进全球环境治理保护,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为建设美丽清洁的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正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中指出的:“党的百年奋斗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

作者单位: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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