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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优化执法方式第六批典型案例(正面清单专辑)并对相关办案单位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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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优化执法方式第六批典型案例(正面清单专辑)并对相关办案单位予以表扬

 

本报记者李欣北京报道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2020年3月,探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制度,对排污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既严格监管又帮扶指导,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并将正面清单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措施予以规定。4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动正面清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正面清单自实施以来,已经成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在精准帮扶的同时,各地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对正面清单企业的严重、恶意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纵容。

近日,生态环境部选取了8个正面清单企业相关典型案例,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第六批典型案例(正面清单专辑)发布。这些案例既有正面清单企业因超标排污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并被移出正面清单的案件,也有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帮扶指导、依法减免处罚的案件。

生态环境部对查办上述案件的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天津市津南区、河南省洛阳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北省宜昌市、重庆市大足区、江苏省常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提出表扬。

生态环境部强调,实施正面清单不等于对企业不管不问、放松监管,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企业,或者存在偷排偷放、弄虚作假、恶意排污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严惩。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也要珍视正面清单制度带来的荣誉和责任,争做诚信守法排头兵。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正面清单管理,落实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典型案例详见今日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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