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定州开展散煤复燃飞检专项行动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新疆兵地联合开展指导帮扶实战比武
“河道警长”落实责任 联合执法合力攻坚
焦作武陟分局推行非现场执法
吉林推进秋冬会战执法练兵实战比武
天门办结7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21年12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门办结7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涉事企业共计11.4万余元赔偿金已缴纳到位
 

本报讯 湖北省天门市近日办结7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共计11.4万余元赔偿全部履行完毕。

近期,结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两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涉及本市的38条案件线索进行精准核查,核查后发现有7起案件符合索赔条件。

这7起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违法排放工业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等。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展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后召集5家涉事企业召开两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推进会,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评审,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目前,所有涉事企业均已缴纳赔偿金。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国试行以来,天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项目连续两年列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重点改革项目。印发《天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照湖北省级六项改革配套制度,出台《天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操作指南》,细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流程,初步构建了责任明确、技术规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据天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7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成功办结,有利于扭转“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走向常态化运行提供了参考。

熊争妍 王潮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