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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率先印发,开展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并将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和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省的重要任务,形成全民共建大格局。
在广东,《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布,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提出粤港澳大湾区九城同建“无废湾区”。
在重庆,万州、黔江等9区新一轮“无废城市”建设接续启动,并与四川省签订合作协议,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
深圳、包头、铜陵、威海、绍兴、三亚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5个特殊地区,“11+5”试点城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了生态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共赢,“无废”理念逐步得到各方认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系统解决城乡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了路径,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模式,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除此之外,“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生态环境部配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在废电器拆解方面,印发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发生变更情形后技术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在尾矿污染治理方面,印发了《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十四五”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
2022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扎实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成效;不断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1+6+20”重大工程项目等专项工作,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做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持续推动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治理和“锰三角”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与隐患排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环境管理;全面推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发布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及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