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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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解决“老大难”问题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
这样的职责划分是“甩锅”吗?
环保高水平投入可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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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

 

◆刘银祥

根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要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工作经验,笔者认为,为确保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相关部门需要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在起步阶段,必须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等问题。

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是全国碳排放管理以及碳排放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2021年,个别企业和单位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的案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21年9月,年排放量1000万吨左右的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公开披露的首例碳排放数据造假企业。

当前,一些企业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相关技术规范还不是很熟悉。尤其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石化、建材、有色等更多行业将被逐步纳入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来。与电力行业相比,这些行业涉及的能源品种、核算环节都会增加很多,在数据精准核算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因此,相关监管部门既要考虑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也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之前有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经验的地方,其数据质量监管能力较强,但大多数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的监管工作几乎是从零开始的,而且这项工作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其他监管内容有着较大差异。笔者建议,应注重提升相关部门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的监管能力,尤其需要加大对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业务培训。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监督检查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笔者建议,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由“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同时,对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的问题进行重点或专项监督帮扶,做到线索不彻底查清楚绝不放过、数据质量有任何疑点绝不放过、整治不到位绝不放过。同时,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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