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谢楠烟台报道 山东省烟台市日前正式印发《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助力国家海洋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烟台样板”。
《规划》明确了烟台市“十四五”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确定海洋环境质量、海洋生态质量、亲海环境品质三大类6项主要指标,其中,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为约束性指标,其余4项为预期性指标,包括全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96.2%,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面积不少于120公顷;公众亲海需求得到满足,“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建成1个国家级“美丽海湾”、3个省级“美丽海湾”。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显著提升。
同时,《规划》确定了建设清洁海洋、绿色海洋、健康海洋、安全海洋、美丽海洋和提升治理能力等6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43项具体措施,同时设置了15个专栏,提出30项重点工程项目,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治理能力、加强督导考核、强化宣传力度等6个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