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当传统习俗遇上环保要求,怎么办?
正面清单企业要争做诚信守法排头兵
既要严格监管又要热情服务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革命”
为了好生态多花钱,值!
如何减少建设项目竣工自主验收问题?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既要严格监管又要热情服务

 

◆徐立文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对企业等市场主体既要做到严格监管,又要做到热情服务。要加强对企业治污的指导帮助,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对轻微违法企业,重点督促其作出合法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

当前,受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等不利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发展困难增多、下行压力加大,不少企业生产经营遭到严重冲击。在生态环境执法上,应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有关要求,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服务理念,提升执法温度,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环保技术更新迭代明显加快,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对此,要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在政策、技术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帮助支持。一些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山东省济宁市创新推行“政府开方,企业买药”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当地政府聘请环保管家(第三方专家团队),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逐一把脉会诊,找出问题症结。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这种机制使企业污染治理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笔者认为,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应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告诫指导等柔性方式,制定“不罚”清单,规范适用程序,健全配套措施。确保将《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精神落到实处,让企业切实感受到环保执法的温度。

当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温度并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的姑息纵容。恰恰相反,对企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必须用重典、出重拳,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才能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