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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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2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端”督导帮扶 “零距离”服务企业
陕西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督导帮扶
 

本报讯 自西安市出现首例本土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后,面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对全省已建成投运的11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日常监督、异常数据督办、工作报告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测“千里眼”的作用,开展远程“云端”督导帮扶和线上“零距离”为企服务。

“云端”交流帮扶指导。负责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信息执法分队业务工作人员,充分运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所属市(区)联络员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运管情况,互相沟通学习有关生态环境部关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工作要求。疫情期间,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通过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现场核查、监管单位电话联络、业务工作群指导等方式,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严格管控各工况指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云端”压实主体责任。自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截至2022年1月10日,生态环境部重点污染源超标异常督办调度平台电子督办陕西省11家建成投运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共产生电子督办9次,均已按要求时限核实。通过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进一步夯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云端”监督严格处置。对生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业务工作群每日调度,及时掌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运行情况,对医废备用处置的8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要求其根据当地医废处置需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处置工作,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企业按照标记规则进行规范标记,及时实地核实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电子督办企业,对核实违法行为属实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云端”督促公开信息。全省11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装、树、联”工作,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公开信息专栏,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通过链接生态环境部网页的方式,对辖区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每日同步适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疫情防控期间,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将充分利用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强远程“云端”线上“零距离”服务指导,做到业务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严格对标排放污染物。肖颖 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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