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夏连琪 刘红西宁报道 2021年,自青海省开展“清风行动”以来,共查办野生动物案件8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人,收缴野生动物9只,收缴非法收购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藏原羚角两根,收缴马鹿鹿茸7根、其他野生动物制品119件,查获非法猎具渔具13个(张、台),没收违法所得1.764万元。
据了解,2021年青海省全面开展代号为“清风”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重点督查州县级部门联合机制建立情况,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利用、食用、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况,非法捕捞长江、黄河、青海湖等重要流域天然渔业资源情况及违法案件查处等,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期间,青海省还组织全省14.5万名生态管护员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开展“清套、清网、清夹”活动,在黄河流域、环青海湖、祁连山等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开展迁徙候鸟护飞行动,加大巡护巡查力度,严防发生捡拾鸟蛋和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为野生动物营造出了安全适宜的栖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