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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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垂管“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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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垂管“后半篇文章”

 

◆张厚美

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但还有一些工作需要持续完善和改进。笔者建议,应多管齐下做好“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垂管实效。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合理使用人才资源。

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在原环境保护局职责的基础上,整合划转了原发展改革、国土、水务、农业部门的相关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增加了,但一些地方现有人员编制与机构职能不匹配,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出现“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以西部某市为例,有3个分局分别仅有5名、6名、7名行政编制,除去领导班子成员一正、两副、一总工外,基本没有内设股室工作人员,不得不从下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维持机关管理工作,影响了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开展。一些本应由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的监测业务不得不外包购买服务。

笔者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人员编制力量向生态环境保护主业主责集聚,确保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人做事”。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使用人才资源,推动人、事、岗合理匹配,培养一岗多能、一人多专的全能型生态环境保护人才。

二是探索“局队站合一”模式,构建精干高效的监管体系。

原市级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更名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后,整合了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执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多为正科级,机构级别明显低于其他4支综合执法队伍级别,仅有个别市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规格明确为副处级。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明确为副科级。垂改后,县(区)级生态环境分局成为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在没有明确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派出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为适应测管协同需要,建议加强监测与环境执法协同联动,可探索适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模式的县区级“局队站合一”监管运行方式。积极探索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跨地区生态环境机构,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增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考虑到区域流域特点和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能力,笔者建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指定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承担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职能。同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

三是加快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范实行条块一体化保障。

机构改革后,县区生态环境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不再列为县区政府工作部门。除地方事权的监测事项工作经费明确由当地财政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负责保障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经费均由市级财政纳入预算保障;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人员待遇按属地化原则处理,由相应级次财政预算体系给予保障。省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人、财、物全部上收,而目标绩效奖、地方事权的监测事项工作经费又明确由地方财政负责保障。市州站监测人员绩效工资按职级职务核定,而省级绩效工资是包干制,实行总量核定。在五险一金解缴比例上,除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执行省级标准外,其余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仍执行所在地政府实行的解缴比例,造成预算与实际执行解缴比例的差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快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议按照保障随着“人员供给关系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经费保障制度,规范省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县区生态环境局所有人员目标绩效奖财政统筹保障体系,以增强考核管理效力。

四是汇聚攻坚合力,避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空转”。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笔者建议,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完善环委会设置,建立健全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环委会和环委会办公室相关制度。理顺县区级分局与县区级党委政府的关系,加强县区级分局对辖区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县级生态环保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部门全覆盖,做到明责、知责、理责、尽责和“一岗双责”。实行链条式、闭环式的工作责任制体系,把责任清单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考核,保证持续用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建议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干部与地方干部双向交流机制,畅通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交流使用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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