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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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四减” 释放市场活力
四川出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从讲政治的高度贯彻新发展理念
南京推动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工作走在前列
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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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进“四减” 释放市场活力

 

◆熊争妍 吉海英 蔡晓兰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冲击,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把优化营商环境当作头等大事,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加强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不久前,湖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情况进行了季度考核,省生态环境厅两次在43个省直单位中排名第一。

推进“四减”工作,提高行政效能

为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合力,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责任机制,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立足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印发《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定期梳理、推进落实情况。出台《省生态环境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

“一段时期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四减’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权限。

减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对照先进省市,湖北对17个减时限事项,逐一进行了研究,重新核准了法定时间,将承诺时间在原基础上又压减了 120天,压减率由64%上升为70.5%。“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由20日压减至两日、“辐射安全许可”“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由20日压减至1日。

减材料,推进“一事联办”改革。“改革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全部办理事项最多需要110 份材料。改革后,全部事项申请材料只需 55 份,在原材料基础上减少了 50%。”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

减环节,“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目前已将 18 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鄂汇办”APP 平台,推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等事项信息共享。

减权限,释放市场活力。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将长江、汉江外的其他河流、湖泊新建排污口设置审批权全部下放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实现市、县两级环评审批业务100%网上办理。将1项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两项放射源转让审批权限下放所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优化环评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我们在项目报批遇到难题时,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联合‘会诊’,为我们排忧解难。”湖北交投集团相关负责人日前告诉记者,2021年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省交投集团承建的武松高速等重点项目,实地调研,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指导企业逐一破解疑难点,进一步加快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为项目建设争取了宝贵时间。

在省生态环境厅的“一对一”精准帮扶下,省交投集团2021年拟建17个高速公路项目已获批16个,剩余1个项目正在高效推进。

这是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服务、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的一个缩影。

为了优化环评审批工作,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建立了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收集省级、市级和利用外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并实时动态更新相关数据。真正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及时审批,依法最大限度简化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据了解,截至2021年底,全省调整环评文件类别的项目28个,简化环评内容的项目1000余个,开展网上在线备案的项目4.7万余个,开展代办服务的项目近300余个。

规范执法监管,实现公平公正

2022年初,一面锦旗送到了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这份特殊的“新年礼物”,是对生态环境部门的最好褒奖。

2021年11月,黄石市下陆区某公司在检修粉料储罐时,未加强精细化管理,造成粉尘扬散污染厂区环境,被正在附近巡查的执法四大队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对公司处以2万—20万元罚款。

在四大队的严格执法与热心指导下,公司迅速整改,当天粉尘扬散持续时间较短。四大队经过慎重讨论认为,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案件属于“轻微违法、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

最终,黄石支队约谈了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将《不予处罚决定书》送到了公司负责人手上。公司负责人感激不已,送来锦旗。

2021年4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清单》。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有包括武汉、襄阳、宜昌、黄石等12个市(州)适用案例189起,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引导市场主体提升自主守法意识。

除了印发《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省生态环境厅还力求用好执法权责清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要求,确保省、市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细化落实生态环境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按照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三项制度”在全省市、县级环境执法机构中全面落实。

用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清单。修订完善《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明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采用百分比模式,最大限度地杜绝处罚的随意性,实现“同案同罚”、公平公正。

完善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出台《湖北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1年将1485家环境信用好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自正面清单实施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服务企业3.57万余次,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或项目共计开展了1.97万余次非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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