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近日查处一起未经许可私自采砂案。郧阳区水政监察大队对非法采砂者张某处以罚款20万元,并没收其违法开采的砂石料和生产工具。这是《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郧阳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下一步,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将以此案件查处为契机,大力宣传《长江保护法》,引导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守护好一江清水。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扣押决定书,当事人签字确认扣押清单。
本报通讯员薛乐生 方忠文摄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