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佳沥
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这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
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摸清生物多样性状况, 基本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一段时期以来,各地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监管,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生态环境本底脆弱、生态系统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生态安全依然面临多方面的挑战,自然生态空间遭受挤占、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的现象仍屡有发生,做好相关工作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实现突破的关键期,是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窗口期,是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工作成效的机遇期。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监测、评估、督察和执法监管等工作,夯实相关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接续奋斗、久久为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