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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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好结合点,在稳增长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决遏制碳排放数据造假问题
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经验值得总结
提高基层环境执法监管 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
工信部整治过度包装
发挥司法作用 保障长江生态安全
为何会产生城乡空气质量数据“倒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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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3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高基层环境执法监管 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

 

◆马运文 付立明

连日来,生态环境部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议,集中通报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涉及工业源管控措施不到位、企业环境管理不规范、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部分区域污染高值等突出问题,有助于各地对症下药、精准管控、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生态环境部通报的这些问题,主要是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企业用电量监控以及走航监测、现场帮扶组检查发现的。为何这些本应在基层环境执法监管中被发现的问题始终未被发现?这些问题背后的问题值得深思。

依法开展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是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只有及时发现问题,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有效消除环境污染。若发现不了问题,就无法实现有效监管。

从笔者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受制于专业素养、技术装备和工作作风等因素,一些基层时常出现该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该查处的环境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查处等情况,因履职不力而被问责的情形也时有发生。鉴于此,要尽快提升生态环境监督能力,尤其是着力提高基层环境执法监管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

一些企业生产和环境治理工艺流程较为复杂,对此,基层执法监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发现问题的实战本领。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实战比武、业务交流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向书本、向同事、向实践学习,切实提高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专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只有把基本功练扎实了,才能做到“耳聪目明”,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同时,要强化技术支撑,实现现场执法和技术支持联动。改变传统的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善于借助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量监控、高空瞭望、走航监测、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从数据信息比对中寻找蛛丝马迹,分析研判企业可能存在的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问题线索,从而锁定环境违法的证据,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现场执法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出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长期以来,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常常靠鼻子闻、耳朵听、眼睛看,要爬烟囱、进下水道监测取证。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加大资金投入,配齐配强现场执法的仪器装备,比如便携式快速监测仪器设备、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等,真正为基层环境执法监管装上“千里眼”“顺风耳”,从而有效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

强化联动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开展环境执法检查,要由执法、监测、监控等多兵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实现“执法部门+业务部门+技术支撑”协同配合。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无事不扰、精准执法。现场检查前,应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环境信访渠道,广泛搜集相关信息,提前分析研判、备好功课,带着问题线索去现场,不打无准备之仗。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现场执法的问题发现率,真正让环境违法企业无所遁形,形成强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

能力与作风紧密相连,有了发现问题的能力,还应具备敢于较真碰硬、揭露问题的斗争精神。要按照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现场执法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摆样子、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充分展示基层执法队伍的过硬素质和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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