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太原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到,因逾期未足额完成碳配额清缴履约,古交市日月热电有限公司被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以两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尽快足额完成配额清缴履约工作。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根据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必须纳入,并负有如实提交碳排放报告、按期履约清缴等主体责任。
为加快推进二氧化碳减排任务完成,我国对发电企业实行碳配额清缴履约机制。太原市共有7家发电企业纳入履约清单,要求相关企业积极做好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配额核定、清缴履约等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原市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7家发电企业中,只有古交市日月热电有限公司一家企业逾期未足额完成2019年—2020年度碳配额清缴履约工作。
古交市日月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古交市镇城底镇阴家沟村,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建成投运。目前建有25MW和50MW发电机组各1台,配套建设3台22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是当地碳排放大户。
为切实加强碳市场履约清缴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古交市日月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据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太原市首起逾期未完成碳配额清缴履约而被处罚的案例,对未开展二氧化碳减排、未主动完成碳配额清缴履约的企业将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