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俊超洛阳报道 河南省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出台《生态环境领域精准服务产业发展二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着力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绿色发展能力。
“二十条措施”分为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强化企业服务保障、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等4方面。
“二十条措施”包括豁免部分环评手续、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全面实施正面清单等。洛阳市实施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差异化监管和精准执法要求,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无事不扰”,推行远程执法、非现场执法模式,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十条措施”还提出,积极规范信用修复,及时开展环保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环保信用修复实现“一网通办”在线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审核和修复,做到修复过程“看得见”。细化绩效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科学制定分级达标培育计划,细化完善市级减排措施,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推动企业“梯度达标”,促进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
同时,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实施更加精准的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行业整体提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此次出台的“二十条措施”还包括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深化“企业服务日”活动、实行首席服务官制度、支持企业绿色改造提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