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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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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学规划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

 

◆张辉 王星 郭建峰 郭丽峰

生态缓冲带是河湖重要的生态空间,在控制水土流失、减少面源污染物进入河湖、营造动物生境、美化河湖景观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科学规划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对于美丽河湖建设意义重大。

近年来,为推动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明确对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给予支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也将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重要内容纳入其中。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河湖生态缓冲带范围确定、保护与修复措施、维护与监测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

笔者通过分析近年来各地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项目设计方案情况发现,有的地方在规划建设河湖缓冲带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工程规划方面,未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生态缓冲带建设主要是通过物理拦截、植被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等作用减少面源污染物进入河湖。一些河流特别是北方缺水地区河流流量较小,堤防之间河道滩地多被开发为耕地,残留的农药化肥很容易通过地表径流进入水体。由于耕地和主河槽之间空间较小,这些河段并未规划建设生态缓冲带。另外一些河段污染并不突出,但受景观建设的需要,将大量沿河园林景观植被以生态缓冲带名义包装成生态治河项目,申请使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显然违背了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初衷。

二是在工程设计方面,未遵循生态修复自然规律。河湖生态缓冲带应保证一定宽度,即在地表径流进入水体之前要有足够的污染物去除时间,缓冲带才能发挥水质净化效果。但从实际来看,很多设计方案中确定的生态缓冲带宽度明显不足,几乎起不到去除污染物作用。

三是在建后管护方面,生态修复的同时又带来新的污染隐患。例如,有的地方为了维持岸滨带植被生长,提出采用农药化肥施用措施,残存的化肥农药将随径流进入河湖水体,必然会造成新的污染。

为了推动各地科学规划建设好河湖生态缓冲带,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河湖生态缓冲带。要深入实地调查,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论证生态缓冲带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到建设一处,发挥效益一处。既要明确生态缓冲带范围内管控要求,防止新的破坏生态环境的人类活动进入,又要退出生态缓冲带内已经存在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人类活动,减少对河湖生态的不利影响。要对生态功能受损的区域实施必要的生态修复措施,促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和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

二是合理确定河湖生态缓冲带宽度,确保污染物去除效率。将拦污治污作为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项目的主要功能目标,同时兼顾景观需求。要与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河湖岸线管理相关技术文件和管理要求进行有效衔接,针对工程河段实际,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尽可能达到《指南》推荐的河湖生态缓冲带宽度。

三是科学选配植物类型与结构,防污治污两方面兼顾。生态缓冲带方案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植物生长习性,选取易于存活的本土物种。工程完工后,应制定合理的管护方案,原则上不使用化肥农药。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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