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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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给31家重点企业“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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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更明确 监管更高效 执法更透明
瑞昌给31家重点企业“贴牌”

 

本报通讯员李明 记者张林霞九江报道 5月11日下午14时50分,江西省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园区中队执法队员将“环境监管公示牌”张贴在瑞昌市何畈页岩砖厂的显著位置。这标志着瑞昌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为进一步明确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瑞昌生态环境局今年实施在全市31家重点监管企业张贴“环境监管公示牌”。

“环境监管公示牌”上公开了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主要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等企业基本信息和环境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不但让企业的排污行为在阳光下运行,时刻接受社会监督,而且在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群众可以第一时间向监管责任人投诉,保证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查处。

“每家企业都明确了固定的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解决了过去执法监管责任不明晰的问题,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瑞昌生态环境局执法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瑞昌市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环境监管机制体制,让环境责任更明确、环境监管更高效、环境执法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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