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贵州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十四五”时期,贵州生态环保工作进入了攻坚期与深水区,执法监管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呈现。
如何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大胆创新,将环境执法监管模式进行“更新升级”。
更新方法:织密执法监管网
“巡查时间:3月14日,巡查地点:杭州小笼包,巡查内容:店内油烟净化设施……”这是生态环境网格员张娜日常巡查时记录下的信息。作为网格员,张娜的职责是开展污染源、生态环境质量、环境安全隐患等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环境信访投诉和纠纷的调处,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网格员的出现,源自于监管理念的转变。
2021年,针对传统执法监管方式的不足,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立足实践基础,经过充分调研和总结提炼,创造性推行出一套系统的现场检查方法——“三三制”工作法,在执法检查方式上采取“巡查、明查、暗查”,在执法检查方法上实行“访群众、查厂外、查厂内”,在组织方式上突出“市(州)大排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抽查、组建省级小分队暗查”,推动“方法落地、责任到人、问题抓住”,更好地锁定违法污染源,提高执法实效。
以“三三制”工作法为基础,贵州省划定了1894个网格,明确1920名生态环境网格员。网格划出了环境监管的“路线图”和“责任链”,网格员成为发现问题的前沿哨兵。
网格员日常巡查,主要目的是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访问群众是我们巡查的重要内容。”张娜告诉记者,“通过走访群众,有时能发现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问题,能摸清问题整改的真实效果,了解群众的真实感受。”
去年,贵州省发现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7625个,其中71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从被动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到主动走访发现问题,“三三制”工作法转变了监管理念,凸显了服务精神,提高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更新技术:装上智能“千里眼”
2021年,随着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智慧监管体系正式建成投入使用,贵州省917家重点排污单位的1226个环保“天眼”登云上网,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实现自动监控全覆盖、监测数据全收集。
“由主管部门统一安装用于监管的智能监控仪,可对监测数据、参数设置、运行状态等进行采集、分析、集成,并上传至监管平台,平台一旦发现数据异常,会发出报警或预警信息,并通过改变颜色提示数据变化,判断是否有人恶意破坏、篡改数据。”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环境监察科副科长童星然说,无论设备处于校准状态、故障状态还是恶意破坏,都可通过数据颜色的变化及时警示,不仅提升了环境执法监管的精准性与时效性,也切实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从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往往成为执法监管的死角。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智慧监管体系通过构造异常数据识别算法,形成了以异常数据、参数变化、人员操作视频等信息组成的违法证据链,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人算和云计算交互,现场查和AI查结合,实现了全天候“云巡查”,有效扫了除执法监管死角,倒逼排污单位严格规范排污行为。
2021年,全省通过智慧平台提供的线索和证据,查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17起,查获超标排污等违法案件133起。
“智慧监管体系建成后,全省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由2017年的94%上升至2021年的98.35%。”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洪涛介绍。
更新机制:合力打击强震慑
2021年,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合力重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通过部门联动,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陈松表示,与司法、检察、公安等机关的紧密配合不仅提高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效率,并且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各部门长期紧密配合,保持了高压态势。
专项行动对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052件,罚款金额2.07亿元。
为放大震慑效应,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试行)》,陆续发布了23个执法典型案例,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
除了与多部门联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还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最高奖励增加到20万元,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贵州省多管齐下,增强了生态环境监管整治合力,筑起了生态环境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