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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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绿色发展路 建生态宜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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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走绿色发展路 建生态宜居城
青岛市为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绿动力”
执法人员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开放环境教育基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青岛崂山
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飞检助力执法监管
监测人员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进行采样监测
 

◆王诺 张宁 王学鹏 陈静 张建峰

山东省青岛市,有着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宜人风光;有着车流穿梭、楼宇林立的时尚街区;更有高端智造、绿色发展的产业动能……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是发展的底色,体现着蓬勃的生机和向上的动力。近年来,青岛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绿”正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全市一盘棋 形成大环保、大格局、大联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今年4月,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城市愿景,打造“六个城市”之一“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这些目标的确立都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息息相关。

明确“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青岛市深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市、区(市)两级生态环境委员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实施顶格协调和统一指挥。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完善湾长制、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有力促进各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出台《青岛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青岛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程序规定》等政策文件百余份,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健全督察整改落实组织推动和责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公安等部门及检察院、法院并联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治污攻坚齐步并进 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

精准发力、科学施治、依法推进,打造洁净的天、清澈的水、安全的土。青岛市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青岛蓝”描绘着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的美好画卷。“十三五”期间,青岛市将改善空气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紧盯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细化配套措施体系,在抑尘、控车、压煤、减排等方面持续发力,打出保卫蓝天 “1+14”“组合拳”。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28微克/立方米和5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2.5%和6.7%,空气质量继续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青岛市的生态美,不止于“青岛蓝”。全市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经多番调研论证,完成《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和新一轮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出台水环境质量保障提升攻坚方案,实施重点河流“一河一策”治理举措,2021年,全市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20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同比改善14.24%,改善成果位列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2位,为历年最高。

土壤是万物生长之基,青岛市通过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土壤环境保持稳定,是山东省唯一获批建设“十四五”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的城市。2021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努力做到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海洋是青岛市地理环境优势之一。近年来,全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严格落实湾长制,建立健全市、区(市)、镇街三级百名湾长组织体系;海洋环境保护持续发力,灵山湾获得全国“美丽海湾”评比第一名,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99%。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截至目前,青岛市完成1133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1988个村庄完成高标准治理生活污水,实现投资约55亿元,治理标准、完工村庄、投资规模均居山东省第一。

“青岛样板”登场亮相 更绿色、更循环、更智能

率先印发适应气候变化城市规划;

打造首个“零碳”社区;

西海岸新区、胶州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莱西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跻身全国首批“绿色城市”建设试点;

入选“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

因地制宜,以“青岛模式”守护区域生态环境;改革创新,以“青岛样板”增添发展动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青岛市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降碳工作在山东省居于领先,作为全省首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青岛市先后制定低碳发展规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以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降碳为重点,以政策激励、科技创新为支撑的实施路径。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强国土空间环境分区管控,建立了“1+146+6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青岛即墨热镀锌产业布局优化案例在全国得到推广。

强化从根源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协同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深入调整产业、能源、

交通运输、农业投入结构,健全以生态、循环、低碳、高效为特征的绿色经济发展体系。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逐步推动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的格局,推进绿色农业生产,提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

推进加快制定市级碳达峰工作方案,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在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

“十三五”期间,青岛市万元GDP能耗下降21.5%,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6.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3%,森林覆盖率达到14.46%,降碳增绿取得良好成效,山海相依、宜居宜业的城市愿景稳步实现。

加强“数字环保”建设,完成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云平台建设,集成了十二大类60余个业务应用,汇集生态环境部等16家单位71类共1.9亿条数据,绘就生态环境“一张图”,强化对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提升了科学决策能力。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执法,充分利用山东省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进行“线上”执法检查,常态化运用无人机、走航车等高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执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人人参与 大家讲、大家看、大家谈

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传递“绿动”声音,青岛市持续面向公众开展常态化、特色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都是宣讲员、人人都是体验官、人人都是评论员”的浓厚氛围,将生态文明理念传到城市每个角落。

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起步早、基础牢,历经20年积淀,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各行各业创建培育了67家环境教育基地。其中,有8家单位被列入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实现了开放种类全覆盖。近年来,围绕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点纪念日,组织各设施开放单位开展开放活动200余场(次),吸引了400余万人(次)青少年和热心市民参观体验。

随着融媒体宣传时代的到来,青岛市把握时机,拓宽信息传播和公众参与渠道,加强新闻宣传及发布时效性,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策划选题,创新形式,形成图、文、音、画多角度宣传模式。突出直观性、趣味性、体验性、互动性,推动形成了具有“青岛特色”的生态环境宣传模式。

常怀赶考之心,勇于寻求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青岛市将勇于找差距、看不足、想办法、解难题,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下一步,将继续聚焦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做到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实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件工作一件工作落实,不见成效决不收兵。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严要求抓好中央、山东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不断筑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生态环境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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