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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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6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自然生灵筑起保护屏障

 

◆王争亚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警方日前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海潮镇猎杀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彩鹮。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立即组织警力侦办案件,先后抓获詹某某、赖某某、郑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猎杀枪具。令人痛惜的是,彩鹮已经死亡。

彩鹮因羽色会随着光照角度改变而得名,是国宝级鸟类朱鹮的近亲,也是数量极为稀少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笔者注意到,这起猎杀珍稀野生动物的案件之所以能够迅速侦破,完全得益于公众及时有效的举报。这说明,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过程中,社会和公众的参与不可或缺。只有真正把公众参与保护和监督的作用发挥出来,才会对伤害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产生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去冬今春以来,笔者所在省域内,亦曾发生过多起不法人员用弹弓打鸟、用围网捕鸟的事件。这些事件之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查处,大都是公众和志愿者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提供了信息。其中有的是志愿者当场将不法分子扭送到了执法机关。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詹某等人面临法律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

国宝级鸟儿彩鹮被射杀或许是个别事件,但当下一些地方伤害野生动物的现象依然并不在少数。尤其是在春去夏至这个季节,正是大量的野生鸟类筑巢育雏、繁衍后代的高峰时期,加强对各种野生鸟类的保护,无疑需要政府和社会及公众携起手来,共同为自然生灵筑起一道保护的屏障。

人们常说,观察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要先看其对待生灵的态度,人与动物的关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注脚。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文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当下,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增强敬畏生命、呵护生灵的自觉意识,以实际行动真正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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