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向5位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市民发放奖金共2.75万元,其中单笔最大金额1.55万元。
今年2月,群众举报,称某企业存在废水、废气污染及危险废物转移等问题。
经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且污水综合排放口出水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遂向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根据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奖励举报人1.1万元。
据举报,某企业存在无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直排河道等行为。
经现场核查及调阅资料,发现该企业存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予以处罚,并奖励举报人1.55万元。
韩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