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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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借力科技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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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现代化监管手段 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
青海借力科技提升执法效能

 

◆夏连琪 刘红

近年来,青海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下非现场执法要求,充分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向科技借力转变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卫星遥感”提升执法效能

青海地域面积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少,在执法过程中很难面面俱到,遥感技术作为当今环境监测中重要的手段之一,在推动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同时,也推动了生态环境执法方式的转变。

今年,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照重点区域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异常点位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某企业存在未批先建问题,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及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3月7日向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处罚56.49万元,并责令企业将新增的盐田恢复原貌。这是青海省首例利用遥感监测发现问题进行处罚的案例。

在日常生态环境执法中,遥感监测因其可以远程工作、覆盖区域广、信息采集率高等特点,为执法人员加上“翅膀”、装上“千里眼”,特别是在应对疫情防控、执法路程远、采矿区面积大、传统取证较难等执法难题中,能够更好地提供事实依据,显著提高执法效率。

“在线监控”催生守法共识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和实时监督,发现数据异常后及时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准确锁定违法事实,让企业时刻保持不能违法排污的警惕性,推动自觉守法成为企业共识。

今年以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向各地下达督办件3件,交办自动监控设施异常情况14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利用自动监控数据非现场监管执法,对5家企业超标排放问题进行处罚,共计金额97万元。

“视频监控”直击排污现场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不断推行非现场监管手段,为全省84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218个视频监控探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监控企业排污情况。针对视频监控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转办,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今年以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向各地转办视频监控异常情况8起。

同时,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加大资金投入,对全省重点尾矿库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和湟水流域中小型水电站生态基流实时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时监控重点风险点位情况。

今年4月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自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平台等开展非现场执法,对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保障了全省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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