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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津

 

本报讯 天津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注重综合、系统、源头治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津。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到44.4%、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全域黑臭水体基本消除;12条入海河流消劣成果巩固提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美丽天津建设目标。

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方案》提出,将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统筹发展和保护、减污和降碳,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保障措施出台专项方案,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推动煤电、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有序达峰。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统筹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鼓励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

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传统行业绿色低碳改造,重点推动钢铁行业逐步从长流程炼钢向短流程炼钢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基本实现燃煤锅炉(非电)清零。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绿色港口,打造“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港口,提升铁水联运比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科学应急、精准减排。定期更新应急减排清单,推动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逐步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探索实施区域绩效分级制度。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建立夏秋季臭氧污染应对机制,深入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开展涉气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排查,分期分批推进升级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柴油车(机)污染防治,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2023年7月起,新增重型货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坚决打好扬尘、异味、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

2025年年底前全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在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统筹推进全域黑臭水体治理,2022年6月底前,各区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2024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5年年底前全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持续打好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攻坚战,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治水”,实施“一河一策”,巩固提升12条入海河流消劣成果。

持续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实施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清理整治。

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整治,优化调整城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在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

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推动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动态调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预防新增土壤污染。

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方案,以工业园区、社区(村)为基本单元,分类分批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强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强化地下水、地表水污染协同防治。

此外,《方案》还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持续推进“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完成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各项任务;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污染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和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经济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强化生态环境统筹监管,加快补齐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短板,实现生态质量、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 郭文生 任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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