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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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的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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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7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从传统的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转变

 

作为全国首个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环评制度改革被深圳市列为首批授权事项清单40条之一,特别是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法律层面上明确深圳实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制度。

在《条例》实施的一年多时间里,深圳市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有关要求,依据《条例》规定,以“三线一单”为基础,建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由过去企业编制环评文件报政府审批,转变为政府统一组织区域环评,环评管理从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转变,企业享受评价成果,大幅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政府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深圳环评管理机制不断优化。

深圳市区域环评改革属于环评制度体系的开创性举措,也是先行示范区综合授权改革亮点工作之一,对于全国环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改革关键词: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衔接规划,多评合一

深圳市环评制度改革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核心,以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内容,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区域评价单元,提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一是坚持放管结合,实施分级分类精细精准的环评管理。深圳市将较复杂、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名录,实施审批管理,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将较简单、环境影响可控的建设项目纳入清单管理,无需开展建设项目环评,通过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对其提出精细化环境管理要求。清单管理类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书面承诺落实相关管理清单要求,在建设和投运使用后接受环保部门的事中事后环保监管。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政府部门的环评公共服务职能。深圳市不断推进职能转变,改变以往企业申请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模式。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专业团队开展高质量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定管理清单,统筹环境保护和区域发展。辖区企业享受政府公共服务,降低开办成本,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三是督促责任落实,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大环保工作机制。深圳市政府统筹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相关部门参与审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区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综合管理效能,形成涵盖全空间、全行业的管理清单,实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传统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的转变。

四是衔接多项规划,推动环评管理体系内的“多评合一”。产业、规划等相关部门充分参与,以深圳“三线一单”成果为基础,综合考虑国土空间、产业发展、土地整备等相关规划,制定管理清单,从开展评价、制定清单、衔接规划环评(包括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等方面,落实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将区域环评成果要求融入规划部门法定图则、产业部门产业准入中,为“一图统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奠定管理基础,强化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及数据共享。同时,探索区域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衔接机制,推动“多评合一”。

形成“1+3”制度体系:

管理办法、重点名录、划定指南、评价指南

深圳市在2020年启动改革工作,同步开展区域试点进行检验和反馈,选取了盐田、南山、宝安、龙岗、光明、龙华等6个具有代表性的片区作为改革试点,先后形成相对应的区域环评改革试点成果。在此基础上,深圳市制订并印发了以管理办法、重点名录、划定指南和评价指南为核心的“1+3”文件,形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体系。

2022年1月5日,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深府规〔2022〕2号),规定了区域环评编制工作的开展方式和审查、发布要求,与规划环评及建设项目管理的衔接,环评工作实施的监督保障。2022年1月12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划定指南(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深环〔2022〕10号),作为区域环评改革配套技术文件。2022年1月13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深环规〔2022〕 1号),将深圳市环境影响较大、污染排放较多的建设项目纳入审批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之后,按照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文件要求,深圳市又组织编制区域环评技术审查流程和审查要点,组织区域环评技术审查,同时,结合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布局规划,指导各区有序开展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

环评改革深入推进:

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发生深刻变革

深圳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区域环评改革,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通过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多部门协同推进空间保护和开发格局的优化,建立起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效地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对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实施区域环评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塑造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极大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是一场涉及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的深刻变革。为公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全面的公共服务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深圳市区域环评实施后,由过去企业编制环评文件报政府审批转变为政府统一组织区域环评,企业开办更省事。清单类项目通过环境管理清单可免于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预计将覆盖深圳市超过90%以上的建设项目,显著提高企业落地效率,对于构建服务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实施区域环评改革同时也加快了企业主体意识培育,推动政府和企业良好互动。原则上,区域评价成果5年后调整,评价成本大幅降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从源头上大幅减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备案的数量,单次区域评价成果时效性长,整体评价成本大大降低,可以有效遏制环评市场的“马甲公司”现象。环评管理模式从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转变,企业环保守法主体意识得到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成本大幅降低,推动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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