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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土壤环境风险“分类分区分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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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2年8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统筹推进土壤环境风险“分类分区分级”管控

 

◆蔡俊雄 向罗京

土生万物、水泽众生,土壤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自然资源。湖北省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成因、程度各不相同,防治措施也不尽相同。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集约利用,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为此,湖北省认真分析研究土壤环境领域重大突出风险,统筹推进“管理分类、区域分区、污染分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思路,并将其作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重要路径。

开展“分类分区分级”管控是符合自然规律和客观现状的具体实践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统一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地球化学异常或人为污染物空间排放差异可使土壤环境污染具有区域性特征,科学分析每一个区域具体情况,有利于因地施策。分级是建立在区域土壤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客观评价土壤污染程度,尊重自然规律的同时实施区别化、差异性措施。

在农用地方面,按照全省耕地分布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将湖北省全域分为4个重点区域:一是鄂中江汉平原和鄂北岗地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农用地以优先保护类为主。二是鄂西秦巴山区,农用地以安全利用类为主。三是鄂西武陵山区,属于磷灰石、闪锌矿等含镉丰富的石灰岩地区,农用地以严格管控类为主。四是鄂东大别山区和幕阜山区,土壤环境质量一般,农用地以少量安全利用和零星严格管控类为主。

在建筑用地方面,目前湖北省纳入优先管控名录的建设用地地块,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以武汉市、黄石市、荆州市为主。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包括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按照全省土壤环境高风险重点行业企业分布和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拟将全省建设用地分为3个主要区域,分别是黄石市传统冶炼企业聚集区、武汉市历史工业企业聚集区和宜昌市沿江化工企业聚集区。

全省未利用地分布不均衡,大部分分布在偏远山区,生态脆弱,目前正在谋划开发中。

实施“分类分区分级”管控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有益探索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在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区域,要持续推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强化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投入品使用的环境安全管理。在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区域,要推动区域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综合采用农艺调理技术,降低食用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在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要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布局,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切实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推动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实施范围。

建设用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于推进城市更新、发挥城市功能等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区域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要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年度报告等法定义务。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前,应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备案后实施。对于区域内污染地块,要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和部门联动监管,杜绝违规开发利用。同时,优化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及周边土地分期分批开发时序。对于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应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推进实施。地块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划定管控区域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未利用地拟开发为农用地的,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评估,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依法严查向滩涂、沼泽地等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

加强“分类分区分级”管控配套研究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趋势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了土壤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土壤污染问题的直接驱动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涉及面广,需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久久为功。

要在补短板、强弱项中实现土壤资源利用良性循环。分步开展区域土壤背景值调查及研究,客观制定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优先探索制定适合区域土壤环境与健康保障的政策体系。同时,关注土壤中铊、锑、钒等新型金属污染物。

要在强化要素支撑中推动筑牢土壤环境安全屏障。在分行业分类别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和质量监督、部门联动把关污染地块准入、分区管理分类防治土壤污染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出台湖北省相关技术指南或细则。谋划开展土壤环境检测大数据分析与比对,探索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状况跟踪监测体系。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法、建设用地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和目标研究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出台省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和农作物种植推荐目录。在产业园区或企业土壤环境质量超标区域风险管控、受污染土壤属性鉴定和处理处置等方面下功夫,加快探索“边生产边管控”模式。

要在形成保障合力中促使新发展格局的构建落到实处。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财税政策精准协调。加大国家级土壤环境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观测站建设投入力度。在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地保障、资源利用、财税金融等方面研究出台利好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修复。创新“治理修复+开发利用”制度,探索新模式,提高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产业的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者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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