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双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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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8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履约一年来 电力行业变了
发电企业参与碳市场主观能动性变强,履约机制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石丽娜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低碳处处长、
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分会副秘书长
 

◆本报记者 乔建华

“按履约量计算,履约完成率99.5%。其中,央企履约率100%。”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启动一周年之际,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规划发展部低碳处处长石丽娜告诉本报记者,我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顺利收官。

那么,全国碳市场运行一年前后有何变化?未来碳市场规则还需要怎么完善?在采访中,石丽娜结合电力企业的反馈进行了总结。

发电企业参与碳市场的主观能动性更强了

碳排放权交易协议转让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两种方式,其中,单笔买卖10万吨以下以挂牌协议交易方式成交,单笔买卖10万吨以上(含10万吨)以大宗协议交易方式成交。

据了解,我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综合成交均价42.85元/吨。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至今,配额成交方式以大宗协议交易为主,累计成交量1.61亿吨,约占总成交量88%左右,累计成交额69.36亿元。

“总体上讲,全国碳市场初步显现了其促进企业实现减排的目标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石丽娜说,“同时,发电企业对碳市场的认识逐步提高,制度经验逐渐丰富,碳交易实践逐渐深入,人才队伍逐渐完善。”

通过一年来对发电企业参与碳交易情况的了解,石丽娜表示,相关企业有了明显的进步。一方面,企业愿意持续完善制度体系

建设,制定了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部门碳交易工作职责,加强统筹管理,理顺工作流程。

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对碳减排工作的认识显著增强。通过全过程履约,加强了企业碳排放管理工作,不仅数据管理日趋规范,企业也认真执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加强碳排放数据体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企业绝大部分都开展了碳实测。

此外,不少发电企业主动超前谋划,全面协调,灵活运用低碳减排技术,积极开发自愿减排项目,提前编制交易履约方案,精准交易预算,着力降低减排成本,进一步提升发电企业参与碳市场的主观能动性。

电力企业也积极从技术研发和人员培训两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碳排放更好地落地实施。

例如,一些电力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积极研究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在获取电力企业碳排放数据中的应用;一些企业加强大规模低成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与储备等,研究拓展二氧化碳利用方式和规模;同时,企业加强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多方面、多层次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

履约机制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碳排放减少了

据了解,全国碳市场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从可交易的排放规模看,我国碳市场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火电厂是我国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主体。在清洁低碳转型过程中,火电厂既要完成自身减排任务,同时也要承担服务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电源支撑作用。

“由于电煤紧缺,火电厂燃烧混煤是常态,再加上调峰波动运行,客观上增加了准确获得碳排放量的难度。”石丽娜指出。

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文件,将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由原来的0.03356tC/GJ调整为不区分煤种的0.03085tC/GJ,使二氧化碳核算数据更加接近真实情况。

此外,中电联组织编制了行业标准《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规范了通过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获取二氧化碳数据的要求。

一年来,随着碳排放数据核算的精准度不断提高,履约机制进一步推动着能源结构转型。

据石丽娜介绍,目前发电行业配额分配采取基准线法,通过基准线的设置,推动火电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推进存量煤电节能改造、供热改造,降低碳排放强度。

《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2022》)显示,电力行业碳排放总体在减少。以2005年为基准年,2021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828克/千瓦时,比2005年降低21.0%;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558克/千瓦时,比2005年下降35.0%。

《报告2022》统计显示,202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01.5克/千瓦时,同比降低2.01克/千瓦时;全国电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为12.3万吨、54.7万吨、86.2万吨,同比分别下降20.7%、26.4%、1.4%。

未来碳交易市场需统筹好多方关系

尽管碳市场在推动全社会低成本减排和促进电力企业节能降碳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

“在煤价长期高位运行、电价难以疏导、利用小时偏低的情况下,煤电企业已大面积亏损,且配额成本在电价中难以有效疏导至用户。” 石丽娜指出。

“完善好相关机制,全国碳市场未来还将发挥更大作用。”石丽娜认为,碳市场建设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决定着全国碳市场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长期工程,这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碳市场建设。基于此,她提出了完善碳市场的几点建议。

首先,要进一步协调完善市场机制。统筹研究碳市场、电力市场、绿电市场、绿证机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低成本减排作用,加强各部分间的协调配合,避免相同减排目的的多种机制间过度交叉,以推动市场高效运转。

二是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行业范围有利于充分发挥碳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和价格发现功能,建议从国家层面综合考虑各行业减排空间和发展空间,统筹设定碳市场不同行业控排目标。尽快纳入其他具备条件的行业。实现全社会低成本减排的碳市场目标。

三是建立科学的配额分配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配额分配长效机制(如配额调节机制和基准线更新机制等)有利于控排企业对配额收紧尺度和配额更新时间尺度有清晰的预期,从而科学决策,以保障碳市场长期稳定运行。

四是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一方面,建议鼓励并认可企业采用CEMS获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数据;另一方面,加快研究符合国情并更能代表燃煤电厂用煤含碳量的缺省值,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计算误差。

五是加快重启CCER项目审批。结合当前新能源发展趋势,建议尽快重启国内CCER备案工作,加快自愿减排体系建设,降低控排企业履约成本,促进市场活跃度,推动交易产品的多元化。

六是加强行业自律。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发电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自查和互查,加强交叉检验,预判数据风险,提早发现问题,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切实提升数据质量。设置仲裁申诉机构,解决碳排放交易中存在的纠纷。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已纳入职业分类大典,未来将加快推进碳排放管理员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业能力评价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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