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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拒“洋垃圾”:维护群众身心健康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本报见习记者 邹祖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洋垃圾”入境问题及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把禁止“洋垃圾”入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通过对禁止“洋垃圾”入境采取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雷霆行动,切实维护了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在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7到2020年,经过4年的努力,我国如期实现了在2020年底固体废物进口清零的目标,发达国家将我国作为“垃圾场”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对“洋垃圾”说“不”,深刻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与生态环境理念的转变,为美丽中国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将“洋垃圾”拒之门外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为解决原材料不足的问题,我国开始从境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即“洋垃圾”。一组数据显示,从1995年到2016年的20年间,中国的年垃圾进口量从450万吨增长到4500万吨,中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洋垃圾”进口国。

“洋垃圾”在缓解原材料不足、创造可观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突出的环境问题:一些“洋垃圾”拆解地的空气、水和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势在必行。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于同年7月正式印发。方案要求我国要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这为新阶段我国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明确了方向。

2017年至2019年,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多次发布并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一步步收紧进口固体废物的“口子”。2017年将生活来源废塑料等4类24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2018年将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2019年将不锈钢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

2018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出台,提出要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这也成为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

2020年4月,新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明确,我国要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我国不断建立健全“洋垃圾”入境监管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他国“以邻为壑”的做法,也从源头上消除了“洋垃圾”对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的威胁,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巩固治理成效:雷霆出击切断“洋垃圾”入境渠道,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方案逐渐落实,固体废物进口量也大幅度下降。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万吨,同比减少41%。

近年来,在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我国还不断加大对“洋垃圾”入境的打击力度。

自2018年起至今,海关总署每年都如期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对“洋垃圾”形成高压打击态势。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进口固体废物的数量同比下降43.4%。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第一阶段统筹强化监督工作,“洋垃圾”专项整顿作为其中一个重要专项任务。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全面完成了352家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现场检查工作,涉及8个品种固体废物,发现35家企业存在79个环境违法问题。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但国内对“洋垃圾”的需求尚未完全消除,国外固体废物的转移压力依旧较大。因此,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受利益驱使,通过伪报等隐蔽方式走私“洋垃圾”。为此,海关总署会同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严防“洋垃圾”走私和变相进口“洋垃圾”,以更严更高的标准强化对固体废物进口的监管,真正做到了“哪里来的垃圾回哪去”。

2021年,海关总署共立案侦办废物走私犯罪案件110起,查证涉案废物4.2万吨。今年上半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废物走私犯罪案件56起,查证涉案废物1.3万吨,“洋垃圾”走私案件呈逐年下降态势。

此外,我国还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发布包括严惩走私“洋垃圾”在内的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典型案例,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从严追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走私“洋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成效显现,2021年起诉4.9万人,起诉人数为8年来首次下降。

在严防死守“洋垃圾”入境的同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还不断加强固体废物出口监管,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责任义务,防止我国固体废物出口造成进口国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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