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潘骞合肥报道 安徽省副省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树山近日主持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阜阳等4个市、省农业农村厅等两个省直部门和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省属企业的督察开展情况,审议督察报告及责任追究问题清单。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安徽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前期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审定了督察方案。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有关地市、省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督察是为了发现问题,目的是整改解决问题。从督察情况看,被督察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与短板,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到位”,即“思想认识不到位,历史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督察单位要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一体推进整改,严把整改质量关,严格验收销号。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举一反三,加强常态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