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朝晖 昆明报道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破解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等因跨行政区划导致的执法司法难题,云南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流域上下一盘棋”监督理念,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检察协作。
一体化办案,推动区域综合治理
对跨区域或重大生态环境案件,采取上级检察院交办领办、挂牌督办、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度、专人跟踪落实等方式,压实责任、强化办案监督。
比如针对糯扎渡水库地处普洱、临沧两市,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一直难以有效治理的情况,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协调普洱、临沧两市检察机关,开展同步监督、一体化办案,在两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合力推动综合整治下,非法网箱养殖实现“清零”,有效破解了库区生态环境治理难题。
多部门联手,形成司法保护合力
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环境资源案件管辖规范文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建立8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协作机制,有效破解了信息不对称、协同性不足、调查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河长办,深入金沙江、澜沧江流域巡河(湖)督导调研“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整改;普洱、大理、丽江等地积极探索“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采取与林草等部门在重要自然保护地设立巡回检察室、检察联络室、保护基地、示范基地等方式,形成执法司法保护工作整体合力。
在省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从各民主党派、共青团、妇联等单位选聘2112名公益志愿者,采取从社会各界选聘听证员、从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中选聘检察官助理、建立专家库等方式,为检察机关线索发现、协助调查、专业问题咨询、整改效果评估等提供智力支持。
跨区域协作,实现同防同治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依托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藏川滇青甘新六省区和新疆兵团检察院“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省际区划协作机制”等,积极开展务实合作。
云南、贵州两省检察院联合开展赤水河巡查调研,实现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和办理反馈;云南、四川两省定期开展三级“湖长+检察长”泸沽湖巡湖促整改活动。特别是今年以来,丽江市、宁蒗县彝族自治县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两省四地检察院针对泸沽湖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采取联合调查取证、同时向两省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办理跨省公益诉讼案件,提升了同防同治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