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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庭庭长“护送”野生蕙兰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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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庭庭长“护送”野生蕙兰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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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方琬夷

晚上10点半,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周梦琳刚刚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家里。“一年的时间过得真快,对我们来说,加班是常态。”从事法院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周梦琳始终以实际行动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帮助野生蕙兰安全“回家”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以司法力量守护好秦岭南麓生态安全,也是周梦琳在工作中不断努力的方向。

前不久,洛南法院刚刚审结了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告人非法采挖了289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蕙兰,受案后,如何保护这批蕙兰安全‘回家’成为一个难题。”作为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凭借着丰富的环资审判经验,周梦琳在合议时提出,应当优先考虑野生蕙兰后续生长问题,兼顾法律的教育、引导功能。

最终,被告人将涉案野生蕙兰成功移栽到原生长地,并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替代性补植20棵红豆杉,法院对其当庭宣告了缓刑。“这起案件的审判取得了比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也是我们突出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优先’理念的重要体现。”周梦琳表示。

探索形成环资审判“洛南模式”

周梦琳介绍,近年来,洛南法院始终将环资审判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放在秦岭生态的保护和修复上,逐步探索形成践行“生态修复优先”理念的环资审判“洛南模式”。

“环资庭审理此类案件的理念和以往有所不同,并非就案办案,而是以达到生态修复的效果为最终目的。”因此,在环资刑事案件审理中,常常把生态是否修复到位作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重要量刑情节。

理念确定了,实践起来却并不容易。“在最初的审理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包括异地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一地难求’,补植后的管护缺乏有效保障等。”

2022年6月,在周梦琳的积极推动联络下,全国首家集“司法修复+生态康养”为一体的立体式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正式建立。基地借力政府林业专项资金和专业技术,解决了环资案件异地补植复绿、替代性生态修复“一地难求”的问题,也为周边群众提供了休闲康养的好去处。

自洛南县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成立以来,作为环资庭负责人的周梦琳共审结了364起环资案件,涉及恢复耕地、林地1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304.21公斤,补植复绿1652株。

生态得到了修复,一大批案件的被告人也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后得到宽大处理。

元旦刚过,周梦琳和同事们又投入了新一年的案件审理工作中。她也将继续扎根立足环资审判岗位,努力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守护好秦岭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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