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陈雪 许倩 徐一帆武汉报道 湖北省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开出了一张高达32万元的“罚单”,对辖区内一家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近日,这一案例被列为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的典型案例。
在辖区企业数量众多、生产工艺复杂多样、环境监管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东西湖区分局是如何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呢?
2022年10月24日上午9时,东西湖区执法人员收到一条振动监控预警信息推送:武汉A公司制粒生产线生产设备正在运行,治污设备停止运行,疑似生产设备与治污设备未同时开启,持续43分钟。收到预警信息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这才有了后续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
据悉,自2022年6月以来,东西湖区分局引进了一批污染源振动监控仪,对投诉量大、难监管的10家排污单位的生产、治污设备振动能量进行24小时监控,获取、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上述案件中异常情况的发现,正是振动监控的功劳。
东西湖区分局的执法人员介绍说,振动监控仪虽是个小盒子,却是污染源监管的新“武器”。它直接对设备进行监管,通过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判断企业是否按规生产,在传统的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用电监控基础上,是一种新型非现场监管手段。
同时,这件新“武器”的应用也让环境监管更具有“靶向”性:企业的生产及治污设备在不运行、正常运行和非正常运行状态下,具有不同的振动能量值,通过对能量值进行比对,即可掌握企业的产污和治污设备是否同时开启、是否按规定进行限产或停产、治污设备是否完全开启、设备运行是否出现异常等。这样,执法人员就可以更加精准地掌握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现场执法工作也更有指向性。
自振动监控仪应用以来,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已经收到了170余条预警信息,利用这些预警信息配合现场检查,信访量下降了80%。
下一步,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扩大振动监控应用范围,给更多的排污单位戴上依法排污的“紧箍咒”。同时,做好企业服务,让振动监控辅助生态环境监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