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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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合规不起诉”进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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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谢文敏:
对企业“合规不起诉”进行立法

 

本报讯 “对企业‘合规不起诉’进行立法,并立法完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条款。”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妇联兼职副主席、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提出建议。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犯罪案件,督促涉刑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如其能在一定期限后经监督考察合格,检察机关可对涉刑企业不予起诉。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150件,对整改合规的1498家企业、305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有部分案件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张家港市L公司、张某甲等人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

2020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两轮试点工作。2021年6月3日,最高检会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谢文敏表示,最高检在当下以“相对不起诉”为框架,以《指导意见》为依据进行的探索,应当要以立法的形式来确定。

谢文敏认为,只有将企业合规激励制度完全纳入法治的轨道,才能加强运用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让“公权力有法可依”,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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