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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访“专人专岗”应落实

 

◆彭志翔

环境信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在环境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尝试提出解决路径。

严格落实信访“专人专岗”制度。很多地方的生态环境部门,虽然有科室被赋予处理环境信访的职能,但往往是兼顾。特别是在基层,信访人员流动性强,责任常常无法明确到人。笔者建议,基层环境信访工作要明确专科、专人、专岗,将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信访岗位,及时高效办理好群众信访事项。

厘清部门职责。在办理信访件时,可能会出现多部门职责边界不清问题。因此,要积极理清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确保边界清、职责明、关系顺,以整合综合执法力量,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

持续开展环境信访知识宣传。笔者发现,大部分群众对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存在一定的误解。生态环境部门以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为主,社会生活面源的水、气、声等环境污染问题一般由城管、住建等部门负责。在环境信访中,经常接到职责以外的投诉举报。因此,生态环境部门要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在投诉举报时能有的放矢。

作者单位: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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