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林霞 通讯员李思远 黄惠芳报道 “经过这次核查,我们对今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标准和程序更加清楚,以后开展工作也更有底气了。这次核查不仅是对我们的监管,更是帮扶指导。”日前,江西省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甲由衷感叹道。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近年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持续开展了两次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核查工作,核查项目涵盖部级审批项目、问题清单所列项目和500kV输变电项目等。
为集中力量高效完成核查工作,自2022年10月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安全管理处与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联合,并邀请生态环境系统外的输变电环保领域专家,成立工作组,采取资料查阅和现场核实(含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目前共同完成了18个输变电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核查。
江西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对项目资料的规范性、符合性和准确性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对竣工环保验收时间超期、验收主体与环评批复对象不一致、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