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一版要闻
下一版4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下沉工作任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
南充刮骨疗伤 柔美的嘉陵江又回来了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 两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
追根究底找问题
第二届“我的帮扶故事”征文活动圆满结束
浙江青田出实招推动秋冬季秸秆禁烧
图片新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12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巡回审判+普法宣传”
浙江青田出实招推动秋冬季秸秆禁烧

 

◆本报通讯员董浩 杨军浪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生态保护巡回法庭近日在阜山乡公开审理一起由秸秆焚烧引起的失火案,并当场作出宣判,判处当事人傅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原来,傅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5.1余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后傅某某主动投案,并与属地村民委员会签订《补植复绿协议》,自愿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承诺自觉参与防火宣传等生态公益事业,保证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鉴于上述情节,巡回法庭结合现场证据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近年来,丽水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秸秆禁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联合属地政府积极开展秸秆焚烧整治工作。这次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在案发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教育,争取“审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烧秸秆获取草木灰还肥,在农村较为普遍。”当地村民们王先生全程旁听庭审后说,“但是把山给烧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庭审结束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以下简称青田分局)、青田县人民法院、青田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现场普法宣讲,向周边群众讲解了秸秆焚烧存在的隐患,以及失火烧林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现场答疑解惑。

据了解,青田县在高湖镇等5个生产主体处建设了5台环保型秸秆焚烧炉,收储焚烧附近周边田户秸秆,并使秸秆焚烧无烟化、肥料化、安全化,基本满足了群众获取草木灰还田的目的。

“除了焚烧,我们还采取了其他办法去消化秸秆。”青田分局法宣科负责人吴冬介绍,“比如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对山垄田、小块地等不适宜农机作业的地区,鼓励秸秆覆盖、生物腐熟、稻麦双套等其他方式还田。”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