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郑秀亮珠海报道 广东省珠海市编制的《无人水面艇近岸水质采样作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日前实施。这一标准是广东省首个规范无人水面艇采样监测的地方标准,填补了省内无人艇采样作业规范的空白。
《规范》详细规定了无人水面艇近岸水质采样的无人艇技术要求、采样环境、采样人员、采样前准备、采样现场操作、样品保存、采样质量控制、采样数据记录和现场作业安全等要求,适用于无人艇进行近岸海水以及地表水的水质采样。
据介绍,无人艇已广泛应用于地表水及近岸海水的水质采样工作,在提高水质监测工作效率的同时,降低了人员作业风险。但是由于采样工作人员操控技能、不同无人艇功能性能等差异因素,在无人艇采样作业过程中,也存在不规范、不统一、不严谨的地方。《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无人艇近岸水质采样的作业过程,确保采样作业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珠海市属于沿海城市,市内水域丰富,环境水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尤其是对于涵洞、浅河渠、水库以及存在复杂情况的危险水域,传统人工采样方式存在一些局限性。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几年,珠海市环境监测系统持续探索无人艇开展近岸水质采样工作的实践应用。
“为进一步提高无人艇水质采样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必要对无人艇采样监测作业过程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刘志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