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版 法治

绩溪审结濒危野生动物替代修复案

被告人以认购碳汇方式赔偿损失

《中国环境报》(2025年05月15日 第006版)

  本报讯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人民法院近日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就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督促被告人与县国有镇头林场签署林业碳票交易协议。这是绩溪县首例采用认购碳汇方式对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替代性修复的环境资源案件。

  今年1月,被告人胡某旌在绩溪县板桥头乡蜀水村某山场内用弹簧猎套捕获一头野生动物,后将其运回家中宰杀。经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鬣羚,价值5万元。

  绩溪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胡某旌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根据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被告人胡某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5万元,以认购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通过国有林场与被告人签订林业碳票交易协议,明确国有林场碳减排量转让给被告人的具体数额和交易价格,促使生态资源恢复达到实质性效果,更好地实现了损害赔偿金向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的价值转化。”绩溪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表示。 周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