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魏如斌 穆永青 记者 张林霞
“现在环境执法检查集中一次来,帮我们全面梳理出环境问题,提出详实、可操作的整改措施,真是无事不扰,让我们暖心、舒心。”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一家纺织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平告诉记者,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要求,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方面通过建立用电监控平台、完善自动监控平台,配齐配全执法新装备,以科技赋能监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分类监管等制度,有效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做到了“无事不扰、有事报到”,企业对规范检查、减少频次可感可及,频频点赞。
差异化分类监管
频次减少了
“以前,作为重点企业,自动监控、排污许可、危废管理、清洁生产等各种检查几乎有检必来。而现在,每次检查都提前下达正式通知书,会一次性帮助我们梳理环境风险隐患和现场管理问题,当场指导我们进行整改。”抚州市宜黄县一家化工企业负责人说。
抚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将差异化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有机融合,根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行业类别和环境管理要求,将排污单位精准分为A、B、C三类,并根据排污单位信用等级和环境守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抚州市针对不同类别的排污单位,采取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A类企业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坚持“无事不扰”;B类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保持“适度监管”;C类企业由市级重点抽查、县级全覆盖,做到“重点盯防”。
“我们制定了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对于违法企业,我们会压实片区执法中队的责任,重点跟踪整改情况。”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级主办章文介绍说。
据了解,抚州对全市3600余家排污单位进行了精准分类,其中A类企业2753家,占比76.47%;B类企业553家,占比15.36%,C类企业294家,占比8.16%。把这三类企业按确定的检查频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非现场巡查监管
治污精准了
“我们分两期建成了抚州用电监控平台,在企业废气治理设施上安装了用电监控终端并联网。”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应急科卢继亮说。
抚州市通过用电监控平台,可以实时监控治理设施用电情况,一旦断电或用电低于阈值,15分钟内会向企业人员推送告警;如果企业未处理,1小时后就会向执法人员推送告警。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能随时随地线上查看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抚州用电监控平台对全市151家涉气企业1528个监测点位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控。
同时,抚州市还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全市210家重点排污单位280个监测点位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8.78%。此外,通过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管理、机动车检验检测等平台进行线索识别,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已成为执法人员的常用手段。
抚州用电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平台如果监测到异常情况,会第一时间发出告警信息提醒企业采取措施整改,如果企业不及时处理,执法人员接到告警信息,就可以现场精准核查,依法依规办理。
“如此一来,既减少执法人力,也减小对企业的干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饶云林说。
清单式轻罚免罚
包袱没有了
“近几年我们人员流动频繁,环境管理没有及时跟进,危废暂存间的标识也没更新,已经构成环境违法。如果受到处罚,会影响订单,优惠政策享受不了,想续贷都麻烦,企业就更难了。现在好了,收到《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这些包袱了。”抚州市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一家电子信息企业负责人紧握着执法人员涂小明的手,向他表示感谢。
据悉,早在2022年,抚州市就出台了关于减轻和免予行政处罚的工作规定,明确了25种可免予行政处罚和6种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4年,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工作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和进一步优化,制定出台了生态环境“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具体细化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水污染类、大气污染类、固体废物污染类和其他污染类等五大类30种“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初次违法”“及时改正”等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
“‘免罚清单’对首违轻微环境违法的情形界定明确具体,办案人员只要根据违法情形,对照这个清单提出处理建议,清楚方便,避免了不少争议。”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临川大队大队长徐日东升介绍。
据统计,2024年以来,抚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免予行政处罚案件14起,减轻或免予企业罚款182万余元,得到了企业普遍赞誉。
如今,“体检式”帮扶、“说理式”执法已经成为抚州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常态。
全覆盖入企扫码
检查透明了
今年3月13日,抚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入企扫码”应用推进暨培训会,要求自3月25日起,入企检查时要用“抚州执法”APP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并在平台上填报检查事由、检查情况等相关信息。
“截至目前,抚州市332名环境执法人员全部安装了‘抚州执法’手机APP,录入基本信息,做到了全覆盖。”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法规与稽查科张馨月介绍。
为了促进环境执法公开透明,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还常态化开展执法稽查与案件评查,聚焦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和执法程序、证据采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案件办理问题,通过内部案件评查靠前、县区交叉评查、市级专项稽查等方式,全流程闭环监督执法不规范问题。
同时,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还建立了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聘请3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担任生态环境保护和作风问题特约监督员,监督员可以直接向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反映情况,构建起“政府+社会”的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