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版 产业经济

云南推动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稳妥发展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

《中国环境报》(2025年06月19日 第008版)

  本报讯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领域,推出19项具体措施,为全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绘制清晰路线图。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先立后破”,统筹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支持,对确保能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撑。围绕有色、化工、烟草等传统产业转型需要,探索构建金融支持体系。立足“绿电+先进制造”“绿色云品”及生物多样性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更多与资源环境要素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的金融产品。服务“碳汇云南”行动,鼓励金融机构逐步开展碳核算和可持续信息披露。

  《实施意见》明确,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完善高度适配的产品服务体系。稳妥发展“取水贷”“节水贷”及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相关金融产品服务,加大对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管理,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等纳入业务审批全流程管理,防范“洗绿”“漂绿”风险。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