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版 攻坚 

重庆加强危废环境污染防治

今年年底前完成各收集试点单位数字化建设

《中国环境报》(2025年09月03日 第005版)

  ◆本报记者余常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源头管控、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协同监管等多个维度出台系统性举措,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这是重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守护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的重要实践,将为美丽重庆建设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源头管控:从产生端切断污染链条

  在重庆两江新区某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车间,工作间干净整洁,几乎闻不到各类刺激气味,一套全新的干式切削设备正在运转。金属加工过程中,传统切削油工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高速气流冷却技术。“通过技术改造后,含油金属屑产生量大大减少。”这家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其工厂每年可减少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近百万元。

  通过推广绿色工艺,从生产环节减少危险废物产生——这正是重庆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案例之一。

  《通知》明确将危险废物管理纳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通过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数字化监管三重手段实现源头管控。值得注意的是,将重点深化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优化,加强烟气治理科学控制,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源头减量,降低产生率。

  在重庆市涪陵区页岩气开采领域,“钻井废液循环利用系统”将原本属于危险废物的钻井废水经处理后重新用于钻井作业。重庆市将237家页岩气开采企业和412家含油金属屑产生企业的清单建档,所有产废信息均接入“巴渝治废”数字化系统,实现实时监控。

  规范贮存是源头管控的关键环节。《通知》明确要求稳步推进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管理,3年内逐步构建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跟踪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企业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类别、形态、理化性质进行分区贮存,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加强防渗、废气治理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督促危险废物贮存量超过贮存设施能力的企业实行存量“清零”。

  收运处置:构建高效闭环管理体系

  针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重庆在两江新区开展的综合收集试点取得显著成效。专用收运车为辖区上百家小微企业提供“上门收集+电子联单”服务。“2025年年底前,完成各类收集试点单位数字化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实时监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鼓励有条件的收集试点单位为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提供环境管理和信息化服务,为小微企业“反向”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在转移管理方面,重庆严格遵循“就近处置”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同时,“巴渝治废”系统已实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与货运单的自动关联,通过GPS定位实时追踪运输轨迹。

  在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通知》还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和提升管理水平。尤其要推动西南地区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飞灰)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运行,提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

  严格管控: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

  《通知》将危险废物填埋率纳入重庆市生态报表考核,明确要求填埋处置量占比逐年下降。

  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难题,在重庆市荣昌区,飞灰水洗脱盐技术已初步实现产业化应用,飞灰经处理可用于生产路基材料。在监管执法层面,重庆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模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4年,通过“巴渝治废”系统进行数据分析,精准锁定非法倾倒线索,助力公安部门处置涉危险废物案件。

  重庆正探索危险废物管理“一证式”改革,在渝中区开展的医疗废物处置试点中,将经营许可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企业申报材料减少60%,审批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

  面对极端天气风险,重庆建立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应急机制。《通知》还明确了重庆将强化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重点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健全高温、汛期、山洪等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时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