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多地施行的地方立法虽侧重点不同,但均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与创新性,诸多条款属“省内首创”甚至“全国首次”,为固废监管提供了新思路。
固废非法倾倒处置屡禁不止,背后是错综复杂的利益链和监管漏洞。要提升固废监管的有效性,就要提升监管的覆盖面,查漏补缺,这就需要有法可依。地方立法的“小快灵”特点,能快速响应现实难题、精准设置条款,对补齐监管短板有关键作用。因此,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地方立法应积极作出回应。
从近期多地出台的新规来看,可归纳出3条主要思路——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具体而言,源头上合理规划和补充固废处理设施,探索协同处置等方式,推动源头减量;监管过程中,整合跨部门、跨区域力量,将部分危废监管经验拓展至建筑垃圾运输等领域,例如运输车辆安装监控设备、全环节联单管理等;明晰罚则,一旦发现固废非法转移倾倒行为,给予严惩,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法律震慑。
地方立法最忌千篇一律、照搬上位法,真正的价值在于因地制宜、直击痛点。唯有让条款落地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从根源上遏制固废非法倾倒处置的乱象。 ——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