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版 观点 

充分释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效能

《中国环境报》(2025年09月30日 第003版)

  ◆江晓琼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落地见效,离不开有效治理手段的系统支撑。推动科学精准的监管、注重服务的监察、实时高效的监测共同发力、相互贯通,方能将制度效能向纵深充分释放,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效能。

  监管集约化,以“绿岛效应”破解分散治理难题。分区管控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集中管控、集约发展”。针对同行业、同领域的中小微项目,通过集约化管理推动共享排污设施建设,既能降低单个企业的生态环保投入成本,又能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有利于资源高效利用。这种模式打破了“各自为战”分散治理的格局,将“小而散”的污染点位转化为“大而优”的治理单元,不仅提升了污染治理的规模效益,更通过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确保了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让监管从多头分散走向精准聚焦。

  监察服务化,以“有温度的执法”促成政企良性互动。生态环境治理不仅需要刚性约束,也需要柔性服务。分区管控制度下的监察执法处罚与引导并重,形成“线上告知+线下帮扶”等服务型执法模式。线上通过数字化平台精准推送生态环境治理要点,让企业对标自查;线下联合“环保管家”开展手把手培训,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中的实际难题。这种“执法+服务”的方式通过主动引导,降低了企业的合规成本,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治理,形成“政府服务—企业受益—生态改善”的良性循环。

  监测前置化,以数据赋能筑牢风险预警屏障。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千里眼”,分区管控制度将监测关口前移,从项目准入之初即介入监测评估,能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追溯”的全周期覆盖。要在项目试运行阶段强化污染因子监测,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动态;通过精细化数据采集,为后续治理提供第一手资料。这种监测先行的模式能够改变事后补救的被动局面,让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在萌芽阶段即被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置,为区域生态环境筑牢安全防线。

  作者单位: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