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明哲哈尔滨报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近日在处理一起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案件时,既纠正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又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获得企业称赞。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岗执法大队近日对一家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持续生产,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存在缺项——缺少废活性炭和过滤棉的更换记录,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我们没有立即进行处罚,而是展开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介绍,在进一步调查后,证实企业确实有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并按规定进行转移,只是未在台账中予以记录。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该企业在约谈当天补充完善了所有缺失记录,纠正了违法行为。
考虑到该企业属于初次违法、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执法部门依法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