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陶佳 通讯员王典红 申雁邵阳报道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对一起涉案人员跨越三地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公诉。陈某等9名被告人因在巫水河使用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被检察机关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以往,此类案件多以刑事判决告终。“我们的目标不止于定罪量刑,更在于让破坏者为生态损害承担责任,实现生态环境的修复。”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强调。诉讼中,检察机关除了要求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外,还责令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
电鱼的危害远超传统捕捞,强大的电流可致鱼类批量死亡或丧失繁衍能力,对种群恢复构成严重威胁。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聘请专业机构评估损害、核算修复成本,使诉讼请求更具科学性与说服力。
“近年来,我们在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中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有效破解‘先罚后赔’导致的追偿意愿低、证据灭失等问题。”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检察+赔偿”的协作模式,生态环境部门和检察机关在线索移送、磋商衔接、诉讼支持、修复监督等环节形成工作合力,显著提升了办案的权威性与执行力。
截至2025年,邵阳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44件、办结531件,结案率达97%,涉及赔偿金额约3700万元,累计推动完成89个生态修复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