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版 综合新闻

嘉兴秀洲探索生态赔偿多元化

以生态环保宣传等形式折抵损害赔偿费用

《中国环境报》(2025年02月06日 第004版)

  ◆蒋彧淼 沈霞娟 杨冬晨 王雯

  近日,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某泡沫塑料生产企业门口,一块特殊的显示屏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显示屏上播放的不是企业信息,而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海报和视频,成为当地生态环保宣传的一个新亮点。

  据了解,这家企业因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环境影响,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追偿程序。经核算,企业赔偿金额达42万余元。考虑到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较为困难,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多轮磋商后,最终约定以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劳动等形式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如今,这家企业不仅在门口的显示屏上循环播放精心制作的生态环境宣传视频,还组织员工定期参与周边河道清理、植树造林等义务劳动,以实际行动为改善生态环境出力。

  “这一案例充分考虑赔偿义务人的履行能力,通过探索宣传折抵、劳务代偿等多元化形式,根据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赔偿方案,让赔偿义务切实可行。”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方式不仅解决了企业的赔偿难题,还让企业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以实际行动传递环保理念。

  近年来,秀洲区以创新为引擎,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履行的多元化模式,深入挖掘适合本地实际的赔偿方式,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守护之路。

  在实践过程中,秀洲区深入调研本地各类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特点与赔偿义务人的实际情况,对于企业主体,充分考量其经营规模、经济效益、行业特性等因素;对于个体居民,着重关注其经济收入、家庭状况、文化背景等,通过全方位摸底,为精准制定赔偿方案筑牢根基。

  以非法电鱼为例,去年上半年,王江泾镇多起非法电捕鱼案件引发关注,而这些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大多经济条件有限,难以支付高额的生态赔偿金。结合实际情况,秀洲区要求赔偿义务人通过参加所在村(社区)义务劳动的形式代偿生态损害。当事人穿上红马甲,在河道边清理垃圾,在岸边种植水生植物,修复被破坏的河岸生态。在劳动过程中,赔偿义务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也向周边村民传递出保护生态的理念。

  为确保多元化赔偿方式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还积极与司法部门联动,构建起“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机制。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前端负责案件调查、赔偿磋商等工作,与赔偿义务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及时将劳务代偿等案件提交秀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赔偿协议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审查,一旦裁定通过,便赋予其法律效力。通过一系列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举措,秀洲区已逐步构建起层次分明、多元互补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为区域生态保护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