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冬梅 通讯员贾贺大连报道“看,这家供热公司1月初氮氧化物的最大小时均值为64mg/m3,而同期的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为115mg/m3,约1倍的偏差,自动监测设备可能存在问题。”近日,辽宁省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大连市执法队)数据分析人员通过监控平台的数据比对,初步判断大连市某供热公司自动监测设备疑似运行不正常。
根据数据分析情况,大连市执法队会同大连市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由于该公司未及时更换钼催化剂,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二氧化氮转换器失效,其二氧化氮转化为一氧化氮的效率仅为66.65% ,远低于《固定污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大于等于95%的规定。
虽然该公司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相关标准,但其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已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
目前,该公司已经更换了二氧化氮转换器,自动监测数据已恢复正常。值得一提的是,在查处该供热公司后,多家供暖企业主动排查自动监测设备,及时更换了性能不稳定的部件。
早在2022年,大连市执法队便启动建设了集企业监管、数据分析、业务培训于一体的监控中心,中心的数据分析人员只需通过监控平台即可实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并对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分析研判。
据统计,进入2024年末供暖季以来,大连市执法队已累计推送涉供暖企业督办任务61项,各分局对相关供暖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推送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
今年,市执法队将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持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一体化智慧平台建设,不断完善“AI模型分析+数据线索筛查+专家指导服务”的工作模式。
同时,在查处一家违法企业的同时,及时对同行业其他企业进行风险提醒,着力实现“查处一家违法企业,规范整顿一个行业”的工作目标。